避免股价大跌引发控制权变更,康得新修改公司章程

来源:读懂新三板 2018-11-16 10:03:5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11月14日,康得新发布公告称,为避免恶意收购给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混乱,将修订《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份回购、反恶意收购的条款。

康得新成立于2001年,主要产品为光学膜、预涂膜等膜材料,应用于消费电器、汽车、家居建材等行业,2010年7月登陆中小板。

今年以来,众多民营上市公司深陷流通性困境,股权高比例质押险情频现,康得新也面临此问题。

根据11月5日公告,康得新大股东康得集团目前持有公司8.5亿股,持股比例为24.05%。目前康德集团质押股份为7.89亿股,占康得集团持有康得新股份的92.63%,占康得新总股本的22.27%。

因筹划重大事项,康得新6月7日起开始停牌。因目前重组交易还处于探讨阶段,且停牌时间已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停牌后连续筹划重组的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月的上限,康得新于11月6日复牌,股价连续跌停,对大股东康得集团带来一定的挑战。

从过往部分上市公司案例来看,股权质押风险的引爆,往往会带来控股权的不稳定。此次康得新针对反恶意收购条款,修订了9项原条款,并增加了1项条款,以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管理权的稳定。

以董事长选举为例,原规定表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而新规定则明确表示,董事长必须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选举产生;违反本条规定而做出的选举、更换、罢免董事长的决议无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康得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