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监局连发4张罚单 民生银行太原分行被罚30万元

来源:中新经纬 2018-04-10 15:50:5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10日电 据原中国银监会官网10日消息,山西银监局日前连发四张罚单,民生银行、华融资产等被罚。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阳曲县支行张明辰违规对外提供融资担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山西银监局对农发行阳曲县支行责令改正,罚款85万元,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原行长张明辰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

民生银行太原分行内设部门具体业务数据均不在分行监管统计报表中反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山西银监局对民生银行太原分行罚款30万元。

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未经有权审批对外办理增信业务,内部控制失效;风险控制措施未落实,导致风控措施悬空并出现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山西银监局对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责令改正,罚款70万元;对徐德明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余小兵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窦建中罚款5万元,对冯云川、夏元生、郝震宇警告。

晋商银行未按照“穿透”原则,对基础资产准确计量风险,计提相应资本与拨备;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购买不良资产包;向客户收取公开承诺减免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山西银监局对晋商银行责令改正,罚款70.69051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690513万元;对张云飞、郭永刚警告。(中新经纬APP)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民生银行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