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国务院 光大集团持股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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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青旅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国务院 光大集团持股20%)

1月4日晚间,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138.SH)发布公告称,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将通过中国青旅集团公司合计间接持有中青旅1.45亿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0%。本次权益变动后,中青旅控股股东仍为中国青旅集团公司,中国青旅集团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变更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国务院。

公告称,2018年1月4日,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青旅集团公司(青旅集团)通知,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共青团中央)与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光大集团)签署的《共青团中央、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整体划转接收国有企业中国青旅集团公司、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的意向协议》,中国青旅集团公司(包括下属企业)的100%国有产权将整体划转至光大集团。财政部(财行函[2017]70号)已批准本次国有产权划转事项,同时光大集团已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划转前,青旅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中青创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中青旅1.45亿股股份,占中青旅总股本的20%,青旅集团为其控股股东。本次划转实施完成后,光大集团将直接持有青旅集团100%产权,并通过青旅集团合计间接持有中青旅20%股份。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1月4日,团中央、光大集团在京举行交接仪式,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贺军科,光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出席仪式并讲话。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部委所属企业深化改革有关要求和党中央关于推进群团改革的要求,团中央对青旅集团公司、中青实业公司的改革进行了认真论证。

这次划转工作立足保持企业体制完整、业务稳定,按照国家划转、整体移交、平稳过渡、共同发展的原则,将两家企业均列入光大集团一级直属企业序列,其原有的全部债权、债务继续由该两家企业承继;两家企业原有全部正式员工组织人事管理关系一次性整体划转至光大集团。

青旅集团公司、中青实业公司是团中央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成立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贺军科表示,近些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服务青年国际交流的平台已十分丰富,三十多年前设立企业的初衷已经有了更好的替代载体。同时随着两家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业务链条不断拓展,一方面团中央对企业进行有效监管的专业能力跟不上要求,支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资源手段存在明显不足;另一方面介入企业经营管理,不利于团中央集中精力做好党的青少年工作这一主业。

“相信这次改革是个多赢的局面,团中央直属机关将更专注于履行好自身职责,两家企业将依托光大集团产融结合的发展战略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优势迎来持续健康发展的新机遇,在满足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生动实践中实现更好发展。”贺军科表示。

李晓鹏表示,光大集团将坚持有利于更好支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有利于光大集团进一步完善产融结合战略、有利于两家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原则做好接收后续工作。光大集团将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新成员、新战略、新投入、新收益、新跨越为蓝图,依托陆港两地优势,发挥产融结合特色,整合资源要素,优化战略布局,全力支持大旅游、大健康板块发展,力争用五年时间努力将两家企业分别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旅游综合服务商和国内领先的医药产业运营商。他表示,以此为契机,光大集团将深化与共青团中央的战略合作,支持我国青少年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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