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股东陷债务危机 连续5个跌停面临平仓风险

来源:证券时报 2018-01-03 2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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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亿阳信通股东陷债务危机 连续5个跌停面临平仓风险)

控股股东陷债务危机,这只股票连续5个一字跌停!股权质押平仓风险巨大

2017年12月27日,亿阳信通(600289)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简称变为“ST信通”。公司股票于当日起复牌,此后连续几日都躺在跌停板上。

股权质押面临平仓风险

2018年1月3日开盘,ST信通(600289)再度呈现出跌停走势,这已经是该股自2017年12月27日复牌以来的第五个“一”字跌停板。至记者发稿时止,ST信通收于8.97元,下跌0.47元,跌幅为4.98%。

随着ST信通股价呈现出连续跌停走势,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股权质押融资也正在面临着平仓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ST信通的实际控制人为邓伟,持有亿阳集团92.2%的股份,亿阳集团持有ST信通32.89%的股份。

截至2017年9月26日,亿阳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共持有公司股票2.0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89%。亿阳集团持有的ST信通股票比例的99.98%已经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早在2017年12月30日,也即ST信通连续收出第三个“一”字跌停的时候,ST信通就曾经在发布的公告当中表示:“经核实,由于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下跌,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股权质押融资已经触碰警戒平仓线,实际控制人正积极采取相关增信措施,实际控制人的债务重组以及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的工作正在推进。截至公告日,尚未因质押融资发生具体风险。”

“幸亏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27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也变更为5%,否则如果还是按照之前的10%的日涨跌幅限制,恐怕亿阳集团的股权质押融资早就要面临平仓风险了。”一位市场分析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爆发的债务危机,被视为ST信通股价在近期连续跌停的背后推手。

多位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在控股股东的债务危机没有根本解决之前,ST信通的二级市场股价走势恐怕难言乐观。而一旦股价继续下跌,那么亿阳集团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面临的平仓风险就会越来越大。这无疑是一个恶性循环。

上市公司股权已遭30轮轮候冻结

回溯前情,2017年9月21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根据大同证券的申请,将亿阳集团持有的ST信通股票2.08亿股(其中限售流通股6445.9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1.43亿股)司法冻结,占其持有ST信通股票的比例为100%,本次司法冻结期限为三年。

彼时,ST信通尚乐观地表示,由于债务纠纷本金金额较小,目前亿阳集团正积极与大同证券进行协商,争取早日解除对公司股票的司法冻结。

然而,令很多人都没有想到的是,亿阳集团与大同证券之间的债务纠纷仅仅是冰山一角,接下来因为债务危机,亿阳集团持有的ST信通股票开始遭到轮候冻结,这大大超出了市场的预期。

据证券时报记者统计,自披露亿阳集团与大同证券的债务纠纷之后,ST信通在2017年10月28日至2017年12月27日期间,先后6次发布了亿阳集团持有的ST信通股票被轮候冻结的消息。截至2017年12月27日最后一次公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亿阳集团所持有上市公司2.08亿股股权的冻结已经为第30轮候冻结。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国华告诉记者,轮候冻结是金融、法律方面的术语,是指对已被法院冻结的存款,其他法院也要求进行冻结,只要前一冻结一经解除,登记在先的轮候冻结即自动生效,无需等到新冻结手续办理完毕的制度。轮候冻结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所有权人处分资产,使将来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

“对轮候冻结通俗一点理解就是多个债主上门,轮流进行讨债。”刘国华解释说,从ST信通的披露的信息来看,至少有30个债权人对亿阳集团进行起诉,然后法院才对亿阳集团所持有上市公司股权进行轮候冻结。债务纠纷涉及金额知多少

据悉,亿阳集团在2016年继续获得AA信用等级后,成功发行公司债券25亿元。据亿阳公司债的受托管理人中山证券在2017年11月份披露,中山证券关注亿阳集团新增两起被申请执行情况:亿阳集团被申请强制执行,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10月26日立案,案号为(2017)京0101执9186号,执行标的为2000万元;亿阳集团被申请强制执行,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10月26日立案,案号为(2017)京0101执9187号,执行标的为1500万元。

而ST信通2017年11月18日披露的公告显示,亿阳集团、邓伟、上市公司所涉债务纠纷主要包括民间借贷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

金额最大的是华融国际信托起诉亿阳集团、ST信通和邓伟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达到5亿元,已经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尚未开庭。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起诉亿阳集团、ST信通和邓伟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为4亿元,已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尚未开庭。

此外,安徽华帝恒基房地产有限公司起诉亿阳集团、ST信通和邓伟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为2亿元;北京天有美业咨询有限公司起诉亿阳集团、ST信通和邓伟的借贷纠纷,涉及金额1.3亿元。

仅上述四笔债务纠纷,涉及金额就已经超过12亿元。需要指出的是,亿阳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已遭遇30轮轮候冻结,这意味着已经有至少30个债权人对亿阳集团进行起诉。这其中有多少涉及金额在亿元以上的纠纷还不得而知。

亿阳集团究竟在外欠了多少钱?亿阳集团大量举债的钱都用到哪里去了?目前已经有多少债务出现了逾期?亿阳集团的债务冰山至今仍旧未全部显现。

华融现身债务重组

针对亿阳集团的债务危机,2017年12月23日,亿阳集团与黑龙江省金融办、哈尔滨市政府及金融办、华融资产等主要债权人召开了协调沟通会议,就整体重组的方向和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讨论。此后,亿阳集团与华融华侨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后,华融华侨已派旗下华融重整基金项目团队就公司整体重组事宜开展初步尽调及方案论证,并形成了方案的框架与思路。

华融华侨系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控股、大型民营企业和地方政府参股的专业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股份有限公司。前述起诉亿阳集团、ST信通和邓伟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华融国际信托也系中国华融旗下企业,是中国华融在重组新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上于2008年5月19日设立的。

由此可见,华融方面在亿阳集团的债务重组过程中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1月3日下午,记者前后拨打亿阳集团、ST信通、黑龙江省金融办的公开电话,试图对亿阳集团的债务重组的最新进展等情况进行了解。然而,经多次拨打,亿阳集团及ST信通的电话都无人接听。记者拨打黑龙江省金融办的电话,仍旧无人接听。

记者登陆上交所e互动查询发现,ST信通最近一次回复投资者问题的时间是在2017年9月6日。此后近四个月,公司再也没有回复过投资者提问。翻阅这段时间投资者的询问记录,大多问题都针对集团资金链问题,关于公司公告报喜不报忧的问题,关于公司给大股东大额债务担保的问题,亿阳集团债务重组问题,甚至亿阳集团董事长目前的下落等等。

就在记者发稿前,还有投资者通过e互动提问:“公司给集团担保的债务总共是多少钱?”而这些问题,统统石沉大海。

上市公司饱受牵连

不可避免的,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债务危机已经对上市公司ST信通产生影响。

截至2017年12月30日,ST信通被法院申请冻结的资金总额为34.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107%;实际冻结8.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26.83%。这些银行帐户冻结事项均与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债权、债务相关。

2017年9月25日,ST信通宣布再度筹划新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独立第三方公司100%的股份。然而,在推进过程中,因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债权债务纠纷涉及到公司,2017年12月6日,ST信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ST信通已经不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资格,因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面临法律障碍,有终止的可能。同时,ST信通与标的公司的主要股东对标的资产的估值产生分歧,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最终,ST信通宣布终止重组。

“如果ST信通最终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那么投资者可以依法进行维权索赔,目前索赔范围初步确定是在2017年12月7日收盘时仍持有ST信通的投资者。”刘国华表示。

另外,因为ST信通与于2017年3月27日与华融国际信托签订了《差额补足合同》,该合同作为亿阳集于同日与华融国际信托签订的《信托贷款合同》的从合同,明确约定了ST信通对亿阳集团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ST信通为亿阳集团提供的关联担保属于关联交易,但却未履行信披义务,所以黑龙江证监局于2017年11月6日向ST信通下发了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ST信通对其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债务担保始终是迷,公司对此始终未有明确的公告。ST信通半年报显示的对外担保也仅有一笔,为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98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公司在半年报中还声明: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对此,有投资者询问:“请问公司未经董事会通过为控股股东违规大额担保起于何时,总计有几起违规担保,共计有多少金额?其中,风险已显现的有多少?风险期已过有多少?风险暂未显现的有多少?”

更有投资者质问:“贵公司的对外担保都据了解都没有经过股东大会审批决议,堪称教科书式的违规。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1999)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请问田总裁:对于这些违规无效担保,公司是否向债权人发律师函通知担保无效,是否向相关法院提出担保无效的申诉?违规担保的责任人是否引咎辞职?”

我们不禁要问,对于给控股股东大额担保引发基本账户在内的资金封冻危机和赔付风险危机,不知公司管理层将如何面对?又如何直面不按规信批造成的信誉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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