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在线老总失联 曾是央视合作伙伴以60%年利率借款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2-09 0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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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巴士在线老总失联 曾是央视合作伙伴以60%年利率借款)

CCTV,国家平台,在中国传媒领域有着重要的地位。能成为央视的合作伙伴,无疑是自身实力的体现。不过,今天这位故事的主人翁,却有点不太一样。因为他和失联、高利率等关键词,联系到了一起。

他就是巴士在线(002188)法人代表、董事、总经理王献蜀。

合作股东法人失联

闲话少说,直接上证据。

这则公告,是巴士在线12月8日晚间发布的。核心的核心就是一点:公司法人代表、董事、总经理——王献蜀已失联!

王献蜀何许人也?公开资料显示,王献蜀1971年出生,税务专业,中专学历。1993年至2003年9月在税务系统工作的期间,创办了巴士在线项目,并于2003年3月成立巴士在线(南昌)——南昌巴士网络传媒有限公司。2003年筹划成立江西省巴士在线控股有限公司。2003年9月辞职后,于次年成立江西巴士在线传媒有限公司。

话到此处,你可能会好奇,王献蜀、又是如何与央视联系上的?别急,e公司记者根据2015年巴士在线的重组预案,简单把此事说一下。

巴士在线传媒有限公司成立后,经过近三年的开拓与发展,势力范围扩展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长沙、武汉等城市。2007年,其大股东巴士控股,与央视国际签署了《车载电视业务合作协议》。

第一步:双方约定,央视国际负责建设、管理、运营车载电视内容集成平台,负责平台上所有内容的组织、制作、审核、编排、发布及播控;巴士控股负责传输网络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负责各地广告业务的拓展、车载电视市场的拓展、服务打包、定价和包装。

第二步:落实事项,2009年1月9日,巴士控股和央视国际共同设立了央视移动传媒作为节目集成播出平台,并负责内容的集成、制作、审核、播控。2009年1月15日,巴士控股、央视国际和央视移动传媒签署了《业务合作协议》,明确三方将合作开展移动传媒业务,巴士控股拥有CCTV移动传媒广告及增值业务的独家经营权。协议有效期20年。

第三步:股权转移,2011年9月,巴士在线、巴士控股、央视国际和央视移动传媒又签署了《业务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自2011年9月1日起将《业务合作协议》的主体由巴士控股变更巴士在线,巴士控股基于业务合作协议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移给巴士在线,巴士控股将所持央视移动传媒21.67%的股权转让给巴士在线。

重组预案中的巴士在线,即巴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目前法人代表也是王献蜀。

巴士在线指出,鉴于王献蜀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是否能正常履职对公司日常经营有重大影响。此次王献蜀失联,不知道是否会波及巴士科技拥有的20年CCTV移动传媒广告及增值业务的独家经营权业务。

年报显示,2016年,巴士科技营业收入为5.15亿元,净利润1.31亿元。同时,根据巴士科技于2015年5月15日与央视网络、央视传媒签订的相关业务合作补充协议,鉴于2014至2016年CCTV移动传媒公交频道全面采取制播分离的业务模式测试,本公司将自行制作节目,2014年至2016年无需向央视网络、央视传媒支付合作费用,2017年及以后按照每年1500万元支付合作费用。

对于央视来说,一年1500万元的合作费用事小,但是也因为王献蜀的失联而跟着“躺枪”。

巨资收购与违约

上市公司巴士在线,前身系新嘉联。在2015年,新嘉联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巴士科技100%股权,交易金额为16.85亿元。同时,上市公司还向控股股东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3.44亿元。

根据当时重组预案,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账面价值6406.2万元,评估值16.85亿元,评估增值16.21亿元,增值率2530.32%。

给出25倍溢价估值,自然需要相应的业绩承诺,即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巴士在线实现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1.5亿元和2亿元;实现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9000万元,1.4亿元和2亿元。

然而,两年前的这次对赌,最终的结果却令市场大跌眼镜。

巴士在线年报显示,2015年巴士科技实现营业收入7963万元,实现净利润3934万元;2016年,虽然巴士科技的营业收入实现大幅增长,即当年营业收入高达5.15亿元,近利润1.31亿元,但是这依然未能完成当初的业绩承诺。

去年,由于巴士科技未能完成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共计11名股东拿出395万多股股份进行了补偿,巴士在线以每家1元总价回购了股份并注销。

在2017年三季报中,巴士在线预计公司全年净利润为1.64-2.1亿元。由于季报未对巴士科技的今年的业绩做出相关说明,今年2亿元的业绩承诺能否兑现目前不得而知。

曾卷入高利贷纠纷

昨日晚间,随着巴士在线公告的发布,媒体的报道和外界议论,也随之热闹起来。

随后,巴士在线董事会秘书蒋中瀚,在晚间9:35点通过e公司资本圈发布消息:我们关注到媒体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失联”的报道,请一切以公告为准。

不过,即便如此,依旧不能打消外界的疑惑。从业界人士反应来看,此事蹊跷之处主要集中在两方面:

一是巴士股份的法人、董事、总经理到底失联了多久(11月27日开始的停牌,但有媒体报道称供应商已联系两周联系不上)?

二是为何选择在重组完成两周年后,立即启动停牌重组?(2015年11月26日,巴士在线重组完成,新增股份正式上市)。

巴士在线此次停牌,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涉及购买传媒行业资产。为何在重组关键期失联,引发了外界纷纷猜测。

e公司注意到,最近几年,“失联”的王献蜀,似乎一直纠缠在诉讼与纠纷中。从股权转让纠纷、到劳资纠纷,再到民间借贷等,涉及的风险多达16项。 

在上述风险提示中,王献蜀涉及的民间借贷纠纷,显得尤为抢眼。

根据2016年6月南昌中院民事判决书,原告诉称:被告王献蜀因其巴士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邹伟鹏借款。邹伟鹏让其财务人员何路芳于2013年12月16日通过其南昌银行账户向巴士公司账户转款100万元;2013年12月17日通过其南昌银行账户向巴士公司账户分别转入人民币200万、160万、40万,向巴士公司账户转款500万元。以上五笔转款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被告王献蜀在2013年12月16日出具了《借条》,约定借款期限自2013年12月16日起至2014年1月25日止,由赣珠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段春萍作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人。并口头约定月利息为5分。

众所周知,民间借贷在江浙一带甚为流行,当地人往往一句口头约定,就能完成一次借贷,月息一般不会超过2分。即使在温州民间借贷危机爆发前,月息5分也是较分少见。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利息在民间借贷当中是不能超过24%的,超过24%到36%的部分,是属于效力待定的,超过36%的部分,那就属于不受法律保障了。

南昌中院民事判决书也显示,被告王献蜀、巴士在线控股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邹伟鹏偿还借款1000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以借款本金1000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1月26日起至付清全部借款本金之日止,按年息6%计算)。

尽管原告的诉讼请求未能如愿,但上述民间借贷纠纷至少能证明一件事,此事是客观存在。月息5分,若无复利,也就是年利率60%。这是典型的民间高利贷行为。透过南昌中院的这纸民事判决书,小编的第一反应是,王献蜀的资金链到底紧张到何种程度,才能冒这么高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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