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江泉内幕揭秘:中间人提前抢筹 精准买入获利千万

来源:券商中国 2017-09-29 2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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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江泉内幕揭秘:中间人提前抢筹 精准买入获利千万)

原标题:*ST江泉内幕交易大起底:中间人张健业提前抢筹,两位老师精准买入,13个涨停后获利上千万

*ST江泉内幕交易案终于真相大白。

中间人张健业利用信息优势通过自己及他人合计三个账户提前抢筹,张的两位大学老师更是踩着节奏精准买入,在*ST江泉复牌13个涨停后,合计非法获利上千万。

作为内幕交易的高发频发地带,并购重组利益链条背后易隐匿不法获利者,这一次,涉案的是重组中间人张健业及其老师周继和,因买入金额较大,周继和还曾在2014年二季度时短暂现身于*ST江泉的前十大股东名单上。

连续上扬的K线图、巧妙的信息传递、以母亲病危为由头逃避调查……这些堪比大片的内幕交易桥段,在*ST江泉内幕交易案中连番上演精彩纷呈。券商中国记者通过采访证监会调查人员,还原案件始末,以警示市场,在并购重组从严监管的当下,只要存在内幕交易行为,不管涉案人藏得多深,都会被揪出来绳之以法。

资本掮客的内幕消息传递网

不少投资者还记得三年前,*ST江泉股价连续13个交易日涨停,连续上扬的K线图让不少市场人士兴奋不已,但就在这背后,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内幕交易。

2010年以来,在上交所上市的*ST江泉一直在寻求卖壳,而位于四川的唯美度自2013年计划借壳上市,2014年4月,*ST江泉与唯美度商议并购重组事项,6月该公司宣布重组消息并停牌,9月公司公布重组方案并复牌,受借壳事项利好刺激,*ST江泉股价在13个交易日累积涨幅达到了145.71%。

在此过程中,交易所大数据筛查系统发出预警,一些账户在*ST江泉停牌前突击买入存在异动,随即将相关信息移交至证监会稽查部门。

经过对大量数据的筛选分析,证监会调查人员将目标锁定在张健业身上,这位在资本市场圈交友广泛、人脉丰富的资本掮客有着极大的嫌疑。

原来2014年1月,唯美度科技执行董事刘某辉委托股东寻找壳资源。2014年3月,唯美度科技股东成都汉易天成投资中心合伙人吕某委托川财证券保荐代表人任某升寻找合适的壳公司,任某升又委托张健业帮助寻找。2014年4月10日,在张健业的安排和促成下,*ST江泉委托的保荐代表人叶某赴成都与张健业等人会面,叶某推荐了“总股本5亿元、市值15至17亿元、净资产10亿元、大股东占比约20%”的壳公司,借壳条件为将净资产全部置换出来。会谈中,张健业用手机给部分在场人员看了*ST江泉的基本情况。

“张健业是*ST江泉重组并购中间人,此次并购重组初期就是由张健业负责传递借壳双方的需求,他起到关键作用。”证监会调查人员指出,

最开始,张健业使用本人账户以及两个他人账户购入*ST江泉股份,其中本人账户买入99万余股,他人账户买入57万余股。由于资金压力,其个人账户在买入后匆匆卖出,并未获利;不过另外两个账户等到了重组消息的“落地”,合计获利近200万元。在对张健业账户进行排查分析过程中,调查人员又发现了与其有资金往来的周继和账户存在异常,该账户在内幕敏感期内大量购买该公司股票,一举成为公司第六大股东,并因此获利1264余万元。

而值得关注的是,周继和是张健业的大学老师。

神秘股东精准踩点并非偶然

从周继和在公开信息方面留下的痕迹来看,2014年中报时,周继和曾上榜*ST江泉前十大股东名单,持股达237.96万股,持股比例达0.47%。在随后的9月12日,上市公司公布了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草案,拟置入唯美度100%股权。重组方案披露时,周继和依然在榜,持股数量也未有变更。在*ST江泉复牌后至9月底的13个交易日内,股价累计涨幅达145.71%。然而在三季报公布时,周继和已退出前十大股东之列。

证监会调查人员发现,涉案期间内,周继和与张健业频繁联系,证据显示,张健业与周继和在2015年4月15日至6月6日期间的53天内曾多次联络,特别是周继和买入“*ST江泉”前的5月6日,二人频繁接触。

同张健业一样,周继和辩称买入“*ST江泉”是感觉该股较好,但证监会对此不予采纳。调查人员表示,同时期股吧等媒体上也有大量看空“*ST江泉”的讨论,且周继和自称是经验丰富的老股民,但其在涉案期间内不考虑利空信息而重仓买入“*ST江泉”,操作方式与其投资经历和经验明显不符。

通过客观证据、账户资料的对比梳理,证监会最终认定,张健业作为内幕知情人在内幕敏感期内买卖该证券,获取巨额非法利益,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之规定,涉嫌内幕交易罪;而周继和通过张健业在获知*ST江泉有重组预期后,据此买入“*ST江泉”,也涉及内幕交易,理应受到处罚。

2014年10月,证监会依法将张健业、周继和涉嫌内幕交易案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3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健业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2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00余万元。2015年7月,公安机关将周继和案退回证监会。2016年8月,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周继和构成内幕交易,没收违法所得约1264万元,并处以约1264万元罚款。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防止监管套利

2016年9月,周继和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对证监会提起行政诉讼。

周继和主张,公安机关没有认定其构成刑事犯罪,证监会不应再根据《证券法》对其行政处罚。北京市一中院审理认为,公安机关以“证据不足”决定终止对当事人的侦查程序,是刑事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刑事追诉标准作出的独立判断,并不影响之后行政处罚程序的进行。2017年3月20日,北京市一中院驳回了周继和的诉讼请求,维持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周继和不服北京市一中院的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周继和的上诉请求,维持北京市一中院的一审判决。

证监会调查人员表示,该案查处经验表明,在禁止内幕交易的执法领域,即使对于相同的事实,行政违法责任与刑事犯罪责任在证明标准上并不完全相同,这种差异可能被违法主体用来逃避责任。因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是防止违法主体逃避责任的重要手段。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协作,依法、全面、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防止监管套利。

调查人员表示,案件涉及刑事司法、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三类程序,证监会的稽查执法行为受到刑事司法和行政审判的双重检验,本案通过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严防违法分子利用行政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认定标准的差异,逃避处罚,切实体现了证监会对内幕交易的零容忍。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杨春刚表示,监管层近来对内幕交易的查处力度加强,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推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但应该注意到,近来公布的内幕交易案件中,涉案人员已不局限于上市公司内部,而是涉及中介机构、收购标的管理层、朋友、亲戚等诸多方面。

“要想杜绝内幕交易,必须加强对相关各方的约束,比如强化信息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规范公司信息管理流程;明确高管人员在内幕交易防范方面的责任;另外,通过签署保密协议等措施增加其违法成本,强化对知情人士管控,也是非常有必要的。”杨春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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