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千里靠假协议提高身价 处罚后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17-07-22 1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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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保千里靠假协议提高身价 处罚后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

保千里 (600074)前身中达股份,在借壳上市期间向评估机构提供虚假协议,导致收购资产评估值虚增了2.74亿元,上市公司为此向相关股东多支付了1.29亿股,近日被证监会查处。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了解到,已有证券维权律师准备代投资者起诉公司,要求赔偿违规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靠虚假协议提高身价

保千里的前身中达股份,主营业务是做塑料包装的,因为主营业务陷入困顿,沦为壳股。保千里的主营业务是做汽车夜视系统,在借壳前,这家公司的净资产只有2.61亿。而在这桩交易中,其估值超过了28亿元。直到证监会处罚公布后,保千里当年的违规违法行为才被曝光。

事情要追溯到中达股份开始进行破产重组。当时的重组方案为,中达股份将截至到评估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拥有的全部资产、负债与业务,以评估值6.16亿元作价出售给原控股股东申达集团有限公司,同时中达股份以每股2.12元向庄敏、日昇创沅、陈海昌、庄明、蒋俊杰发行股份13.60亿股,以购买其共同持有的保千里电100%股权,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保千里电子估值为28.83亿元。

而根据证监会公布的处罚告知书,在当时28.83亿元的评估值中,有2.7亿元来自于保千里电子彼时提供的9份虚假协议。

调查结果表明,资产评估时,保千里电子向评估机构提供了两类虚假的意向性协议:一是提供了4份虚假协议,该4份协议均由保千里自行制作;二是提供含有虚假附件的5份协议,这5份协议均为意向性协议,并未对合作产品的具体型号、功能、预测供货数量、时间等进行具体约定。

被查出造假后,评估机构剔除上述虚假协议的影响,对保千里电子重新进行估值,评估结果下降为26.1亿元,虚假协议致使评估值虚增2.7亿元,占此次评估总价值的9.48%。

证监会认为,根据虚增评估值2.74亿元计算,中达股份支出股份对价1.29亿股,损害了被收购公司中达股份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庄敏等11人罚款共计235万元,并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违规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2016年12月29日,保千里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当日股价即以跌停报收。尽管保千里立即抛出高管不减持的利好消息,同日,还在公司官网上发布重大利好消息,但仍然难抵消上述利空。截至1月6日,共5个交易日下跌了5.98%,每日换手率平均不足4%,总换手率不足20%。与2016年一度攀升至17.50元的情形相比,堪称“天壤之别”。

“如果最终保千里及其实际控制人被证监会认定构成虚假陈述,投资者可依法发起索赔。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2014年5月27日至2016年12月28日前买入保千里股票,且在2016年12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且存在损失的投资者,均有资格进行索赔,要求保千里及其实际控制人承担赔偿责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孙钻律师说。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报名参与本报的集体维权活动,您只需将交易记录、姓名和联系方式发至邮箱dzzqwqe@126.com,如有疑问咨询025-84686896。保千里公司注册地在南京,该案管辖权属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早在公司被立案调查后,已有律师组织投资者参与集体维权,一旦证监会下达了对保千里的最终处罚决定后,律师将代股民向法院起诉,以获得保千里赔偿。

中介机构难脱干系

保千里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增值率为1021.09%,存在拟购买资产估值溢价较高的风险。而在此次重组中担任财务顾问的东北证券认为,主要是因拟购买资产以收益法评估,把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能力作为价值评估的基础,更为重视企业整体资产的运营能力和运营潜力,因此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及评估参数选取适当,评估结果公允,能够准确反映拟购买资产的价值。

东北证券还提出,通过这次重大资产出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将得到改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将大幅提升。

孙钻认为:“对于评估机构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进一步调查后方可判定。评估机构是否明知协议有假、评估机构是否对相关协议、交易方尽到了适格的审查义务,均是影响评估机构承担责任的重要因素。”

记者 许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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