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美特气一股东锁定承诺玩变脸 内幕交易巨亏被罚4万元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17-06-27 08: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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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凯美特气一股东锁定承诺玩变脸 内幕交易巨亏被罚4万元)

因内幕交易做出的将股票锁定5年的承诺竟然说改就改。6月24日凯美特气(002549)公告称,自然人股东张彦松更改因内幕交易持有的5.89万股凯美特气股票的锁定期承诺,锁定截至日期由原来的2020年3月31日更改至今年6月26日。而承诺更改的理由竟然是该内幕交易受到了新疆证监局4万元的处罚决定,根据新疆证监局要求处理非法持有股票。

内幕交易巨亏仍被罚4万元

两年前,工业废气回收专家凯美特气曾欲追随互联网+浪潮,收购包括松特高新在内的两家在线教育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根据其当时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和停牌进展公告来看,此重大重组消息的内幕敏感期是2015年3月24日至4月10日。

张彦松时任松特高新副总经理,也是松特高新董事长张彦礼的弟弟,然而他在公司高管会议上知悉此重组消息后,没有遵守保密协议,反而“潜伏”在二级市场,在凯美特气在停牌前4个交易日中和其妻子庞小红连续“入手”凯美特气4.22万股,成交金额达78.90万元,该部分股票在2015年6月实施2014年度高送转方案后已增至5.89万股。

想通过内幕消息在股市里淘金的张彦松非但没能因此大赚特赚反而还“蚀了把米”,凯美特气在复牌后,股票不涨反跌,以首个收盘打开涨跌停板日收盘价计算就已亏损超过10万元,而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又在2015年11月宣布告吹,凯美特气股票持续走低,至昨日他所持有的这部分股票账面已浮亏超过30万元。

不过亏损并不能成为内幕交易逃避行政处罚的理由,就在不久前,新疆证监局对张彦松做出了罚款4万元的处罚决定。

罚款后申请提前解锁股票

4万元的处罚刚刚落地,凯美特气就公告宣布张彦松要更改对该部分股票此前做出的锁定期承诺。

原来,张彦松在内幕敏感期购入的凯美特气的股票在2015年4月时就已在排查中被发现,当时,张彦松曾承诺:将购入的这部分凯美特气股票锁定5年至2020年3月31日。他还承诺如果违反此规定减持,那么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将上缴给凯美特气。

目前,离其承诺的该解锁日还有近三年时间,6月24日凯美特气却发布公告称张彦松申请将锁定截至日期由此前承诺的2020年3月31日提前至今年的6月26日。

凯美特气公告给出更改锁定期的理由是:“根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责令张彦松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凯美特气股票,并处以4万元罚款。现根据新疆证监局要求,张彦松申请所持凯美特气首发后限售股58940股解除股份限售。”

对此,有不少小股民表示不能理解:“说好的股票限售期的承诺,因为一纸行政处罚,说改就能随便改,这不是视承诺为儿戏吗,股票解锁日提前难道是要立马卖出这部分股票吗?”对此,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致电凯美特气,公司的工作人员解释称:“应监管部门要求,公司管理层要求协助张彦松处理该部分股票的解锁事宜,而这部分股票能否解锁成功还要等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批复。”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的王智斌律师表示:“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内幕交易买入的股票必须限期卖出处理,民事承诺并不受行政执法的影响,证券法202条的相关规定不是内幕交易人可以违背此前承诺的理由,张彦松在2015年做出的5年锁定期的承诺仍然应当有效,而他如果违背该承诺提前解锁,那么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来说,如果他有在二级市场提前减持行为,那么就因依据此前承诺将减持的全部所得都上缴凯美特气,投资者还可以根据合同法追究其背信的违约责任,只不过在实践层面,投资者与此有关的损失如何量化仍是难点,也正因为如此,到目前为止还未出现向背信股东索赔成功的案例。” 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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