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云新材大股东遭集体反水 六年前增资合法性成矛盾点

来源:证券时报网 2017-02-20 18: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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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博云新材大股东遭集体反水 六年前增资合法性成矛盾点)

大股东遭集体反水,上市公司控制权旁落。中南大学旗下上市公司博云新材(002297)的股东内斗,如今已进入白热化。

大股东遭集体“反水”

2月16日博云新材发布简短公告称,公司收到湖南兆富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兆富投资”)告知函,兆富投资与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简称“粉冶中心”)的8家非国有股东已于2017年2月13日分别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合计持有粉冶中心60%股权,兆富投资实控人廖斌将成粉冶中心新的实控人。

粉冶中心为博云新材大股东,上述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签署,表明中南大学丧失了粉冶中心控制权,自然人廖斌代替国立的中南大学,成为上市公司实控人。

为此,博云新材收到了深交所问询。博云新材2月20日晚间对问询函给予回复,披露了包括上述8家非国有股东持股明细在内的更多详情。

公告显示,粉冶中心主要由五股势力控制。其中,中南大学旗下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粉冶中心40%股权,原为最大股东。

廖斌为董事长、法人代表的兆富投资,与旗下株洲兆富成长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株洲兆富新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合计持有粉冶中心6.65%股份。

宁波君润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GP的宁波金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简称“宁波金仑”)、宁波金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简称“宁波金开”)、宁波君润恒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简称“宁波君润”)、宁波金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简称“宁波金润”)4家投资公司,合计持有26.66%股份。

此外,温州环亚创业投资中心(简称“温州环亚)、湖南大誉湘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简称“大誉资管”)分别持有粉冶中心13.35%的股权。

据此来看,此次《一致行动人协议》网罗了除中南大学外的所有股权势力,大股东遭集体反水。

六年前增资合法性成矛盾点

导致中南大学成为众矢之的原因何在?

博云新材在20日晚间的公告中称,上述8家非国有股东均是在粉冶中心2011年增资扩股中获得公司股权。

而粉冶中心于2017年2月9日对宁波金润、宁波金仑、温州环亚3家公司提起仲裁,申请确认其于2011年签署的增资协议无效,成为此次事件的导火索。

回溯历史,2011年10月28日博云新材曾公告,为巩固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成果,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控股股东粉冶中心启动的股权结构多元化改制工作已完成。宁波金仑、宁波金润、温州环亚、大誉资管、兆富成长、兆富投资6家公司对粉冶中心增资1.2亿元,中南大学持股比例从100%降至40%,仍为第一大股东。

引入社会资本,进行股权多元化改制本是利于公司发展的决策。但此后,这次改制导致的上市公司股东间暗藏的纠纷,甚至涉及贪腐的隐情也逐渐浮出水面。

2013年6月前后,粉冶中心时任董事长兼博云新材董事长蒋辉珍、博云新材时任董秘郭超贤因涉嫌贪污受贿被逮捕。

据湖南省长沙市中级法院出具的一份刑事裁定书,为了满足社会资本以较低价格参股粉冶中心的要求,蒋辉珍和郭超贤曾采取虚增粉冶中心负债、将粉冶中心相关股权不纳入评估范围等手段,降低了粉冶中心的资产评估值,造成国家利益损失2.1亿元。

也因此,如今中南大学对当初社会资本增资粉冶中心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对此,廖斌的秘书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粉冶中心社会资本增资的合法性问题已争论多年,导致一直无法正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此番联手无意控制博云新材,希望能够正常退出。

在20日晚间的公告中,粉冶中心也提及,2011年增资扩股过程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的情形。公司将依法挽回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继续跟进后续司法程序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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